王丽发现丈夫张彬出轨的那天,北京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。她本来只是想用张彬的手机给物业回个电话,物业管家发了三条消息催缴供暖费,张彬的手机就搁在玄关柜上,屏幕亮着。她拿起手机,微信的聊天列表里有一条置顶对话,备注名只有一个字:“姗”。王丽没有点开。她把手机放回去,给物业回了电话。但那个“姗”字像一根细针,扎在她脑子里,拔不出来。

三天后,她趁张彬洗澡时解锁了手机。聊天记录没有被删,张彬大概觉得妻子从来不会翻他的手机。王丽翻到最早的一条,时间是2020年6月。对话内容不算露骨,但那些频繁的“在干嘛”“想你了”“今天不方便见面”已经足够说明一切。她继续往上翻,翻到了转账记录——微信转账、银行转账,一笔接一笔,有的几千,有的几万。她粗略加了一下,数目逼近五十万。收款人都是“姗”,全名李姗。
更让她喘不上气的是,聊天记录里有一张照片。李姗发来的,一个三四岁的男孩,眼睛和张彬很像。配文是:“儿子今天又问爸爸什么时候来。”
王丽把手机放回原处,走到阳台上站了很久。北京冬天的风灌进睡衣领口,她感觉不到冷。
法庭上的“抚养费”辩解
2024年,王丽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,将张彬和李姗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,要求李姗返还张彬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58万元。
庭审当天,张彬坐在被告席上,全程低着头。他的辩解很简单:那些钱是给孩子的抚养费,不是赠与。“我跟李姗有一个非婚生子女,这些钱是养孩子的。”
法官问了一句:“你有证据证明这些款项用于孩子抚养吗?”
张彬沉默了几秒,说:“没有。”
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定,张彬在与王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未经王丽同意,通过微信向第三者李姗转账,并为李姗购买物品,违背了夫妻******义务,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应为全部无效。法院最终判决张彬对李姗的赠与合同无效,李姗向王丽返还457912.71元。

判决书里有一段话,王丽反复看了很多遍:“张先生虽辩称向王女士转账的款项属于支付非婚生子女的费用,但未提供相应证据,不能证明其所述,故法院不予采信。即使张先生的陈述属实,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问题,亦不属于本案处理范围,应另行解决。”
宣判后,李姗和张彬都没有上诉。判决已生效。
鹰盾情感咨询的观察:追回的是钱,追不回的是时间
鹰盾情感咨询接触过大量类似王丽这样的原配。她们最常问的一句话是:“钱能要回来,但这些年算什么?”
法律给了王丽一个答案。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房钱,任何一方都无权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,把大额共同财产送给婚外的人。海淀法院在判决中援引民法典第153条,明确“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”,这条法律底线保护的是婚姻中最基本的财产尊严。
但鹰盾情感咨询想说的是,财产可以追回,时间不能。王丽发现真相时,那个孩子已经三四岁了。这意味着张彬的婚外情至少持续了四年,而王丽在这四年里,每天过着和往常一样的日子,做饭、上班、照顾家庭,浑然不知丈夫的转账记录里藏着另一个家庭。

鹰盾情感咨询在婚外情干预的实践中反复强调一个判断:出轨的人往往把“不离婚”当作对家庭的交代,把“给钱”当作对第三者的交代,唯独没有对配偶有过真正的交代。王丽的案子在法庭上赢了,但她需要面对的问题才刚刚开始——这段婚姻,还要不要继续?如果继续,信任怎么重建?如果不继续,她怎么跟孩子解释?
海淀法院的法官在案件审结后说了一句话,鹰盾情感咨询认为值得所有原配记住:法律保护的是财产权,但婚姻里的伤,法律治不了。的第一步,从来不是把第三者赶走,而是让当事人看清楚,自己到底想要什么。
文章由鹰盾北京劝退第三者工作团队整理发布